根據公司條例第 32 章第 154(1B)條,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的董事,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。同時本港公司條例規定,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。因此我們可以為客戶提供有關解決方案。
服務包括:
- 出任公司秘書職位
- 準備及提交週年申報表 (不包括政府收費 HK$105)
- 為以下情況準備及提交相關文件及表格:
- 或更改董事及秘書資料;
- 註冊地址變更;
- 公司名稱變更 (不包括政府任免收費 HK$295);
- 發行現有股本。
按次收費公司秘書服務
按次收費服務包括以下項目,但不限於:
- 修訂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
- 準備周年大會通知書及會議記錄
- 準備特別及普通決議
- 新增股本
- 股權轉讓
收費視乎客戶實際情況及需要而定,歡迎聯絡本公司商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