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排審計核數

根據公司法,香港有限公司之周年會計報告,必須經持有執業證書之執業會計師進行法定審計核數,而該會計師必須擁有專業資格及為有關法例所認可。

與此同時,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之其中一個要求,凡於香港成功註冊的有限公司,必須提交其利得稅報稅表,並連同經會計師簽署及審核之財務報表。此外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 32 章第 111(1)和 122(1)條規定,有限公司應編制已審核的財務報表,並於周年大會上提交。因此新成立的有限公司,必須於成立日起計 18 個月之內準備第一份已審核的財務報表。

此外部份客戶的股東為保障他們的利益,也會在下列情況,要求核數師對財務報表作出適當的審核:

  • 不當管理行為調查
  • 業務出售及相關估值
  • 收購合併或上市
  • 運作效率及管理表現評估

我們安排的審計核數工作完全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之審計核數指引,但亦會跟據客戶的業務特質和特別要求,並以風險主導的方法,達致有效率的審計核數工作。

收費視乎客戶實際情況及需要而定,歡迎聯絡本公司商談!